因刘翠花保管不善,将苏(2017)宁高不动产权第000272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刘翠花
2021年10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