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申连因保管不善,将栖改字第003104号房屋所有权证、宁栖20000366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证书(证明)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宋申连
2022年1月17日